
春回大地,万物更新。2月17日,一场意义非凡、规格超高的民营企业座谈会引发各界高度关注,中央释放的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信号,将为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更优市场环境,激发更大发展信心。
民营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力量,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已经形成相当的规模、占有很重的分量,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从规模数量来看,全国登记在册民营企业数量超过5500万户,民营企业数量占企业总量的92%以上。从创新能力来看,民营企业贡献了全社会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涵盖了超80%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超90%的高新技术企业。从发展态势来看,民间投资表现强劲,2024年,民间项目投资(扣除房地产开发民间投资)比2023年增长6.0%,特别是制造业民间投资增长10.8%,拉动民间项目投资增长5.3个百分点。
我国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之所以能够取得长足进步,离不开党中央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对民营企业的一贯支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重申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
从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到党的二十大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从2019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28条”,到2023年7月出台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31条”;从2018年举行的民营企业座谈会强调“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到2025年举行的民营企业座谈会强调“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将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不能变,也不会变”。
上述一系列政策透露出,党中央对促进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不是权宜之计,而是长久之策。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几十年来,关于对民营经济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我们党理论和实践是一脉相承、与时俱进的。”
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民营经济面临一些发展中的困难、局部性的问题、暂时性的挑战。从这个角度来看,此次民营企业座谈会可谓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体现了党中央一以贯之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鲜明态度,必定会给民营企业发展注入强劲信心,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也必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总 监 制丨王 辉 车海刚
监 制丨陈 波 王 彧 杨玉洋
主 编丨毛晶慧 编 辑丨陈姝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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