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联社4月8日讯(记者 王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最重要的变化是放宽偿付能力充足的保险公司在权益资产配置比例上的限制,最高可达总资产的50%。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按照《通知》要求,有三类公司可增加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据估算,有超过29家险企符合要求。
普华永道金融业合伙人周瑾对财联社记者表示,《通知》及时向市场释放巨大信号,并与中央汇金公司的ETF增持操作以及央行承诺的再贷款流动性支持承诺举措一起,以稳定A股市场的信心。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财联社记者表示,理论上《通知》可为市场带来约1到1.2万亿增量资金,但实际流入股市可能低于理论值,具体还视情况而定。
三类公司权益配置比例打开,超29家险企符合要求
《通知》最主要的变化是上调权益资产配置比例上限。简化档位标准,将部分档位偿付能力充足率对应的权益类资产比例上调5%,进一步拓宽权益投资空间,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多股权性资本。
原中国银保监会在2020年7月发布的《关于优化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分为七个档位,并划定相应的权益资产配置比例限制。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按照《通知》要求,有三类公司的权益配置比例可以增加。具体来看,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50%-200%的险企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由25%提高到3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250%-300%的险企权益资产配置比例由35%提高到4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超过350%的险企权益资产配置比例由45%提高到50%。(如下图所示)
据财联社记者不完全统计,在非上市寿险公司中,2024年底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超过350%以上的有4家,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250%-300%的有7家,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50%-200%的有15家。这些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可增加。
在上市保险公司中,符合《通知》要求,可增加权益类资产配置的公司包括中国太保、中国人保和中国太平。
总体来看,按照《通知》要求,有超过29家公司可以增加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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