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致福的散文集《云端的光亮》近日由山东文艺出版社出版。这位以小说见长的山东作家,以充满深情和诗思的乡土纪事,让我眼前为之一亮。乡土纪事是这部散文集的主体部分,这部分作品有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对乡土生活世界的诗意拥抱和深情吟唱,他的情感渗透在乡土生活世界的每一个角落,点点滴滴的情思与人、事、物以及生活方式、民情风俗等天衣无缝的融合在一起,呈现出乡土世界那种温润、有情、质朴、天然的生活状态,一种弥漫着乡土文明的艺术气息进入阅读者的心灵深处,令人魂牵梦绕,难以忘怀。他写楸树一般挺拔、坚硬的父亲和木槿花一般美丽、宽厚与慈爱的母亲,写乡村青年的生命热情、青春梦想与美丽的纯真,写乡村民众自然和谐、共谋一方水土祥和、安宁的文化形态,特别是他写了乡土世界中人与动物的关系,在乡土世界中人与动物所建立起的那种情感关系是自然形成的关系,对于人而言,那些动物就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也是他们情感世界的一部分,动物与人建立了一种亲密无间的生命关系。作品中敬畏生命(动物)的人与通人性的动物,让我们看到刘致福的文学乡土中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不是分离的、撕裂的,而是祥和的、和谐的,这个令人神往的艺术世界如一抹诗意的光亮,带给我们别样的认知和思考。
《云端的光亮》,刘致福 著,山东文艺出版社出版
首先,《云端的光亮》丰富了我们对乡土文化伦理道德内容的理解,“生命伦理”构成了乡土文化伦理的重要内容。我们看到了乡土的伦理生活不仅是在人与人之间展开的,同时也是在人与动物之间展开的。《云端的光亮》所呈现的乡土世界中人的伦理生活,包含了对一切生命的尊重和敬畏,这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民胞物与”的思想在民众日常生活中的实践。在《云端的光亮》中,乡土世界中的人们都秉承着“善”的原则去处理人和人的关系,这种“善”不仅是一种原则,而且是人内心的道德律,是生命自觉地行动。父辈倾尽心力爱家庭、孩子,年轻人尊重、孝敬父母,乡邻之间共沐祥和之光,对动物的生命关爱等等行为,都体现出一种厚重、博爱、伟大的“生命伦理”。《云端的光亮》写到的“那些乡野的精灵”对于我们理解乡土文化的伦理观念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这些乡野的精灵在《云端的光亮》中是有人的情感的,“芳邻仙踪”中曾婆和黄鼠狼的故事、“我的白财神”中的刺猬、“燕子何所归”中的燕子、“亲爱的小黄”中的小牛……等等。这些动物们和人之间是相爱相依的关系,人爱护动物、动物帮助人类,彼此相互依存、共同生活。乡土文化中的这种伦理观念,使我们进一步理解了中国传统乡土文化中的伦理内涵,也就是说在乡土的文化世界中,人、社会、自然、动物是一个完整、和谐的生活状态,在他们的伦理观念中理所当然的包含了生命伦理的内容,这一特点对于当下的生态散文写作提供了有益的启示,也为我们理解中国文化中包含的生态思想提供了深刻的参照。
图源:视觉中国
其次,刘致福的散文集《云端的光亮》表达了重构乡土文化伦理生活的努力。他的散文虽然写的是记忆中的乡土生活世界,但是蕴含于灵魂中的深情向往,却昭示着对当下乡土文化伦理变化的思考,他在散文中倾情表达的故土情、人情、亲情、动物情,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城镇化、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发生了变化或失落的某些东西,中国的城镇化发展不仅改变着乡土世界的面貌,也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文化观念,那种天、地、人合为一体的、朴素的世界观,以“善”为至高原则和内心律令的伦理行为,都在不同程度的发生变化。在这样的历史语境中,刘致福自觉地、默默地从乡土的过往岁月中,深情地打捞出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记忆,以岁月的沧桑之魂呼唤着现实生活中人应有精神纬度,把乡土文化有价值的内容注入当下的日常生活中,就具有了特别重要的意义,这是日益物化的生活中闪现的一抹光亮,让人们发现了乡土中国的文化伦理道德在今天的意义、价值和尊严。
作为一位山东作家,刘致福作品中自然承继了特色鲜明的“鲁军”传统。评论界大多认为当代山东文学是以现实主义为基本特点的创作1950年代以来冯德英的《苦菜花》、郭澄清的《大刀记》、王润滋的《鲁班的子孙》、张炜的《古船》、李存葆的《高山下的花环》、左建明的《阴影》、李贯通的《洞天》、刘玉堂的《最后一个生产队》、赵德发的《通腿儿》等等小说,的确以现实主义的真实性创作原则及叙述方式创作了有重要文学史价值的作品,但我们应看到山东作家除了以“真实呈现生活”的现实主义创作之外,山东当代文学还有另外一个特——抒情的、诗意化的写作,这种抒情的、诗意化的写作传统在峻青《黎明的河边》、张炜《一潭清水》、王延辉《中国神话》、刘致福的《山歌》等小说中体现的尤为明显。刘致福的散文写作也突出地体现出这一特点,他正在以“灵动的情感、诗化的语言、诗化的意境”接续起这个传统,丰富了当下山东文学创作的美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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