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然股份涉重大违法违规,适格股民可索赔损失!
2026年9月12日,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披露公司涉及多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向其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26〕10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26〕11号)。
陈宇霞律师在此提醒,凡在2021年9月6日至2025年12月19日之间买入卓然股份股票,且在2025年12月20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亏损的投资者,均有权向卓然股份索赔相关投资损失。(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的为准)。(*ST卓然维权入口)
违法事实
上海证监局经调查认定,卓然股份存在如下违法事实:
(一)2021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2023年至 2024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存在虚假记载。
(二)招股说明书和2021年年度报告未披露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
(三)未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2022年至 2024年年度报告亦未披露上述事项,存在重大遗漏。
(四)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张锦红两次被采取留置措施,2024年年度报告亦未披露上述事项,存在重大遗漏。
鉴于卓然股份的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上海证监局拟对卓然股份给予责令改正、警告,并处以1,25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和150万元至1,950万元不等的罚款;另有一人被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一人被采取三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此外,卓然股份还因未按期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被上海证监局给予警告和200万元的罚款,相关责任人被给予警告和60万元至100万元的罚款。
索赔相关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的投资损失,应当负赔偿责任。
陈宇霞律师在此提醒,凡在2021年9月6日至2025年12月19日之间买入卓然股份股票,且在2025年12月20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亏损的投资者,均有权向卓然股份索赔相关投资损失。
以上索赔条件仅代表陈宇霞律师的观点,不作为任何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认定的索赔条件为准。(陈宇霞律师专栏)
参加股票索赔的股民需准备一下材料;
1、股票交易对账单(如对账单上未显示完整的身份证号码,需另外打印股东信息表;对账期间从第一次买入至完全卖出(或打印对账单之日)
2、身份证复印件
律师代理费
如委托律师代理,该类案件一般为风险代理,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胜诉后按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律师费,未获赔偿无需支付律师费。
(本文由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陈宇霞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陈宇霞律师,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已成功代理股民诉超华科技、圣莱达、三房巷、亿晶光电、天翔环境、祥源文化、中兵红箭、獐子岛、长园集团(维权)、索菱股份、中润资源、延安必康、大东南、联建光电等数十家上市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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